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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公务员考试
2018年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政府购买岗招聘18人公告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8-02-22      来源:中国海安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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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8名,派遣到中共海安县委农办等8家单位从事办公辅助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办公辅助岗位 18人


  二、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办公辅助岗位2408元/月,以后随我县相关文件作相应调整;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户籍要求:限海安户籍;


  5.其他要求:见《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1.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如加分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推荐表)。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县城长江东路10号东一楼大厅);


  4.资格审核:各用工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5.报名时收取笔(面)试费100元。


  6.资格公示。取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18年3月8日在“中国海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an.gov.cn)进行公示。


  7.准考证领取:2018年3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8.考试时间:


  岗位01-11:2018年3月18日笔试,2018年3月24日面试;


  岗位12-13:2018年3月17日面试(技能测试),2018年3月18日笔试;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试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1.考试形式


  (1)岗位01—11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见附件,招聘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


  加分:岗位07、08设加分项。岗位07退伍军人加5分,岗位08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的加3分,二级甲等证书的加5分,不累加。


  (2)岗位 12、13


  面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岗位12测试内容为摄影(30%)、写稿(30%)、制作(40%)。60分为合格线,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岗位13 测试内容为摄像(50%)和写稿(50%),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相关专业知识(20%)及写作(50%)。招聘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参加笔试人员收取笔试费100元。


  2.成绩计算(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1)岗位01-06、09-11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岗位07、08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3)岗位12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


  (4)岗位13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3.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中国海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an.gov.cn)进行公告。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由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工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后,考察组应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聘用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聘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931605。


  咨询电话:0513—88921559。


  六、本简章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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