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招聘专业技能指导教师公告
根据宜兴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2015年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能指导教师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对口,并符合下列条件者:
1.曾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含)以上。
2.年龄18-35周岁(1980年1月1日-1997年1月1日出生),户籍不限。
3.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招聘条件(详见附件《岗位简介表》)。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报名
(一)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材料、照片上传时间:
2015年2月2日9:00—2015年2月9日16:00
2.报名网址:http://www.yxedu.net/(宜兴教育信息网)
3.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2月2日9:00—2015年2月10日16: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2月2日9:00—2015年2月11日16:00
5.报名须上传的相关材料(有关证书、证件扫描件各1份):
(1)本人的毕业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2)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含)以上证书;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名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内审核考生报考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同一网址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支付宝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可视为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考试费100元。
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四)资格复审及考生领取准考证
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及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5年3月19日上午9:00—下午4:30。
2.资格复审及考生领取准考证地点:
江苏省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19号,金三角车站公交8、113路宜城街办(人社局)站点,公交1、9、19、109、111路东山新村站点;宜兴高铁公交1、109路东山新村站点)。
3.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的毕业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2)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3)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含)以上证书;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复审通过者,现场即领取准考证。
5.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计划调整公告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三、考试
1.考试办法:此次招聘采用现场技能操作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现场技能操作和面试。其中现场技能操作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两项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分别为70%、30%。
2.考试时间:2015年3月20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现场技能操作成绩高低确定。确定的人员与宜兴市教育局初步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毕业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实施考察。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录取聘用手续,并按政策享受事业编制教师待遇。
2015年毕业生于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及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则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六、试用期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关系,终止聘用合同。
七、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宜兴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yxedu.net/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xlss.gov.cn/
本公告由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7974858、87976352、87985125。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伪造、编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教育局纪委: 0510-87981642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附件:2015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招聘专业技能指导教师简介表.doc
宜兴市教育局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