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扬州公务员考试   
扬州公务员考试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招聘村会计人员4人简章
http://www.jiangsugwy.org/       2021-04-08      来源: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字体: 】              

2021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公开招聘村会计人员简章
 

为加强村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村会计人员。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热心为群众办实事;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2日至2003年4月15日期间出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公开招聘村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可以通过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yangzhou.gov.cn/)查询。

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村工作者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与应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工作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通过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yangzhou.gov.cn/)公开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4月12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朴席镇政府四楼党群工作局411办公室。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表(见附件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会计职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报名当天,报考人员须提供“苏康码”绿码)。

镇党群工作局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职称等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降低开考比例至2:1;如仍达不到要求,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yangzhou.gov.cn/)公布。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工作由朴席镇统一组织。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待报名成功后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面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由朴席镇成立考察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kfq.yangzhou.gov.cn/)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试用期内工资按不低于扬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待遇按照本镇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聘用分配服从安排。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朴席镇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0837864、80837953。

四、本简章由朴席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3611474(工作时间)。

扬州市朴席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

 

附件1:岗位表.docx

附件2:报名表.docx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