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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新教师校园招聘9人公告
http://www.jiangsugwy.org/       2023-07-14      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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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2023年新教师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2日至2005年7月22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2023年新教师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具体专业请参照《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2023年新教师校园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查核。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12月 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宾馆
 
  现场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2023年新教师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3)1份及近期两寸证件照2张;
 
  3.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4.个人简历、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在校任职证明、所修课程及成绩、发表论文情况等材料。
 
  5.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4)。
 
  以上各项材料请考生认真准备,现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报名现场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考核方式为综合答辩和说课(含答辩)。
 
  1.综合答辩
 
  综合答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综合答辩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根据综合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入围说课(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综合答辩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2.说课(含答辩)
 
  说课(含答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说课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照综合答辩30%、说课(含答辩)7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综合答辩、说课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入围人员(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综合答辩结束后,成绩在招考现场公布;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招考现场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说课成绩高者入围。如说课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官网和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主管部门报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取消聘用资格。
 
  凡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1-80850096(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纪委)。
 
  咨询电话:0511-80850093, 13862448859(冯老师)
 
  13655297137(郭老师)
 
 
 
 
 
  江苏省镇江技师学院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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