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招考公告  >>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10年秋季如东县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0-10-15      来源: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推动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经县政府批准,如东县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至1992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报考人员限如东户籍或生源;
(四)身体健康,适应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0年10月31日前的累计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学历及专业条件
(一)招聘岗位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为2名。
(二)招聘对象、学历及专业条件:男性,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工民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施工、建筑工程与管理、建筑管理、建筑施工管理、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现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且有2年以上本专业相关工作经历。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二)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掘港镇泰山路)。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报考人员须填写《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并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两寸照片4张。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不开考。
5.报考人员需交纳笔试考务费100元,进入面试人员需另交纳面试考务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部门证明,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6.报考人员报考时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名。

四、报名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按本《简章》的各项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局)负责报名资格复审,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报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知识(由时事政治、法律、公共基础、职业道德等内容组成)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0年10月27日-28日内到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0513-84188919。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其中公共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同分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招聘单位1人,主管部门1人,公共考官5人。面试内容主要考查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或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成绩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公布。

六、体检
在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在此期间报考人员虽体检合格但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按高分到低分依次一 次性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 考试和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试用期。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以《简章》为依据,对不符合本《简章》规定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82939515,84533800,81908891。

九、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组织实施。

十、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81908860。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互动消息